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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优秀公益公告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4-07-24

为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投稿均可。


二、征集时间:2014年7月24日-2014年8月13日


三、内容要求: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美德、公民道德素质、生态文明及民生建设等方面,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的重要作用。作品类别包含:平面类作品:每件作品按照“文件名.jpg”或“文件名.jpeg”格式。广播类作品:每件作品制作成单独的音频文件,连同广告词文稿。影视类作品:每件作品制作成单独的视频文件(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显示3秒片名标题),注明作品名称、时长(不超过3分钟)。网络类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每件作品时长最长30秒钟,可设计系列作品,连同创意文案。手机类作品:制作成彩信或彩铃作品,彩信最大容量不超过300K;彩铃时长不超过30秒。


四、评选奖励:


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产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作品奖10名、优秀组织奖3名,并授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五、征集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70116117@qq.com,作品须注明“公益广告征集”标题,及作品名称、创作人员姓名、创作时间、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参赛作品(成品或脚本)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人:沈琛杰,联系电话:0572-8075222,13967261126


2.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六、有关说明:


1、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2、参选者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果不填写或者填写不全、填写内容虚假将不能获得参选资格。


3、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转载、简单改编。一旦发现参选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参选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4、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主办方可在公益宣传中无偿使用,县文明办对所有应征作品无偿拥有对其编辑修改、参加评选、刊登播出、结集出版等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5、本活动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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