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叶子”就补你“票子”
决不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乡镇和老百姓吃亏。继2005年率先在全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后,2010年和2013年我县又先后两次进行了完善。日前,我县再一次出台深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补偿力度再加大。
据介绍,这次生态保护补偿的区域范围包括莫干山镇、筏头乡、武康镇对河口村所辖区域,下渚湖湿地风景区核心区,东苕溪乾元南段饮用水源保护区。
调整后,生态补偿奖励也有所调整。补偿主要分四个方面:
乡镇生态保护考核奖励:筏头乡、莫干山镇、三合乡分别按每年350万元、250万元、150万元为基数进行生态保护考核奖励。
行政村生态保护考核奖励:涉及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武康镇、莫干山镇、筏头乡的共14个行政村,考核奖励按各村占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的面积和保护级别,换算成综合系数按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五个档次为基数,实行分级考核奖励。对涉及下渚湖湿地风景区核心区内的、东苕溪乾元南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保护区内的行政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考核奖励。
在生态公益林考核补助方面也作出一定的调整,比如对河口水库和老虎潭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域内一级保护区按180元/亩/年补助,二级保护区按130元/亩/年补助,准保护区按100元/亩/年补助,其中含10元/亩/年的管护支出等等。
此外,对涉及生态保护补偿区域范围内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的项目也给予补助,项目补助包括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投入;经县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需关闭或外迁企业的补偿、发展生态经济项目的补助及其他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支出。
筏头乡瑶坞村村支书高百其对生态补偿机制的再深化表示支持。瑶坞村紧贴对河口水库上游,2006年启动水源保护后“关小留大”,村里关停了4家笋厂。“当时有一定的机器设备补偿,但村民意见仍很大。然而没过多久,生态补偿机制的‘缓冲’作用就开始显现了。”高百其告诉记者,除了大部分村民能拿一笔生态公益林的钱之外,通过环保项目上马,村里的环境面貌改善不少。让他更为高兴的是,随着生态渐佳,今年有总投资5亿元的休闲度假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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