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试水食品安全责任险
参加农村家宴,到酒店就餐发生食物中毒怎么办?7月1日下午,我县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对接会,12家保险企业试水食品安全责任险。当天,我县3家酒店和2家食品生产企业分别与保险公司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投保金额不同保单最高赔偿不同,其中最高的可达300万元。
新国贸大酒店是我县一家较大规模的饭店,当天下午,与人保财险德清支公司签署了一份保额为1万元的食品安全险。
“以前没有听说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政府牵线,感觉投这种保险有必要,就与保险公司签了投保协议。”酒店总经理陈小琴说,投了这份保险,今后顾客在酒店就餐时,万一因食物中毒等原因造成损失,受害者将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虽然不希望这份保险在我们饭店发挥作用,但是万一出了事,一方面它能确保受害者得到赔偿,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记者从陈经理提供的保险单上看到,投入1万元的保费,在一年的保险期内,该酒店最多能累计从保险公司获得300万元的赔偿款。其中,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2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为10万元。
记者从县食安办了解到,该险种正逐步向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校园大宗食品配送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覆盖。
食品安全责任险就像汽车的安全气囊,虽然大家都不希望用上,但应该做到有备无患。餐饮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后,按照协议,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事实上,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不是新鲜事物。虽然此前各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相关险种,但因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风险意识,且对该险种的费率、赔偿情况缺乏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并不理想。
“主要是企业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一般不会出事,投保会增加经营成本。”我县一家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最初向餐饮企业推介食品安全责任险时,许多企业积极性并不高,认为投保是负担。市场不看好,保险企业也就间接忽略。
今年,省政府将餐桌安全治理纳入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后,食品安全责任险才又被重新认识。人保财险德清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乔磊告诉记者,近几个月来,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产品也被重新设计,囊括了餐饮企业、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甚至农村家宴等。
“以前根本没想过,农村家宴也可做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我县已有37个行政村投保了我们公司的险种,一年内村里一旦在红白喜事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均能获得赔偿。”乔磊说,根据各村人口不同,分为三档,投保金额分别是1000元、2000元、3000元,最高方案中全年累计最高可赔偿150万元,后续也会积极促成全县行政村农村家宴食品安全险的投保,争取全覆盖。
县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食品安全险协议,保险公司可以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事前监督和预防功能,促使其将风险管理贯穿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防患于未然。保险公司看重投保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范,特别是可能对公众造成危害的细节,更是核保把关的重点。企业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配料、卫生条件和生产资质等证明材料,并根据保险公司评估意见改善风险状况。
未来三年,我县还将全面推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用农(林)产品种植养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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