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解矛盾纠纷告别“土办法”
“你们互相殴打,产生一千多元医药费,构成了侵权行为。因为你们没有控制好情绪,双方都存在过错,所以要各自承担50%的责任。建议你们再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这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说话的人,是浙江广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盾。不过,现在黄律师有了一个新身份:雷甸村文化礼堂法律顾问。
12月2日,雷甸镇雷甸村文化礼堂人气高涨,雷甸镇首个“国家宪法日”暨“法律进礼堂”现场宣讲活动在这里举行,4名法律顾问接过聘书并现场为村民答疑解惑。
向黄盾咨询问题的是雷甸村的两位年轻人姜超杰和沈培益。两人开着小轿车在村道上互不相让,从言语不和升级为拳头相向。姜超杰背部受伤,去医院治疗花去一千多元的医药费。为这费用谁出的问题,两人僵持了半个多月。在律师的解说下,双方握手言和。
沈培益感慨:“家门口就有律师,责任怎么承担可以直接来做免费的咨询,真的十分方便。”
据了解,雷甸镇目前有4个村建成了文化礼堂,每个文化礼堂都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雷甸镇党委副书记唐捷说,文化礼堂不仅是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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