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11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副主任王仲义、方芳、杨文华、潘月山、杨林官、姬慧、孙政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卫东,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新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王水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金娥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
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对德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国税局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朱法根指出,开展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既体现了人大监督职能的发挥,又体现了人大对任命的工作人员政治上的关心和工作上的督促,对促进法官、检察官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有重要意义。接下来要切实抓好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首先要正确对待评议意见,其次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第三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强化评议意见落实的跟踪督办。
朱法根要求,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要继续在解决率上努力,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组要继续督查,确保取得更大的实效;关于审议通过的检查《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按有关规定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德清经济开发区、县国税局的专项工作评议,要深化对这次评议工作的认识,要确保评议意见的落实,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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