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成功
9月4日,38岁的新德清人孙某突遭意外,在生命的最后之际,在家人的帮助下,他完成了生前器官捐献的愿望,成为了德清县首名器官捐献者。他也是9月1日全国器官分配系统在全国强制性推行后,我省的首例捐献者。
孙某是8月29日被送入德清县人民医院的,当时他已经深度昏迷,入院时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很快,医院就和孙某在江苏的妈妈联系上了。孙妈妈说,他以前受过脑部外伤,偶尔会有不适的感觉。因为他的生命已经不可逆,孙妈妈表示,孙某之前曾和她提起过器官捐献的事情,这次帮助他完成生前的遗愿,也可以用他的器官挽救多人的生命。
9月4日上午,这名外来务工者,捐献出了两个肾脏一个肝脏和一对眼角膜,肾脏和肝脏被送到了浙大一院,眼角膜被送到了浙江省人民医院,可陆续帮助5个人摆脱疾病的痛苦。当晚,浙大一院肾脏病中心两名40多岁的女性,先后接受了孙某捐献的两个肾脏。她们因患尿毒症,已经等待了3年多。9月5日,孙某的肝脏移植到了一位60岁男性患者的体内,一对眼角膜分别移植给了两位患者。
县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孙某是我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孙某家属的这一举动充分体现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会精神,令人感动和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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